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苏淮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相关会议、通知等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工作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重点
全市各学校要对照《淮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及责任体系建设排查表》全面细致排查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保卫。学校是否按规定配齐了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和专职保安;是否配齐了必要的安防器械,安保人员是否掌握安防器械的使用方法;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是否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规定查验来访人员身份,履行登记手续等。
(二)消防安全。学校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配齐并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疏散标识是否到位;学生宿舍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等情况。
(三)交通安全。是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教育;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是否全面掌握;是否存在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等问题。
(四)校车安全。是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有有效的校车标牌;是否按照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是否坚持执行校车例保制度;是否为校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是否经常性开展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以及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是否建立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等。
(五)防拥挤踩踏。学校楼梯、楼道、消防通道等生命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制定了预防拥挤踩踏事故预案;大型集体活动是否落实安全责任,是否有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等。
(六)校舍及设施设备。教学楼、宿舍楼、礼堂、食堂、厕所、围墙、护坡等建筑物以及水、电、体育器材、教具、玩具、实验用品等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锅炉、电梯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定期检测、年检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具体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等。
(七)危险化学品。学校化学实验室是否安装防盗门、窗,室内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装置;危险药品是否贮藏在专用室(柜)内,是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是否对有毒或有害废液进行了妥善处理;危险化学品购买、领取使用记录是否详细等。食堂液化气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在有资质加气单位加气。
(八)食品安全。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食堂环境是否卫生;操作间、储藏间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监控设施;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制作、学校负责人陪餐、食品留样等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九)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是否实行住宿学生信息卡制度;是否坚持就寝前查铺登记、缺宿追踪和请销假、领导带班守护等制度;宿舍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女生宿舍管理人员是否为女性。
(十)校建施工。校园内在建工程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学校是否开展校建安全检查,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在建工程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施工区与教学区是否隔离,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十一)校园周边环境。上、放学时段,学校是否组织安保人员、护校队开展巡逻,有秩序引导、护卫学生进出校园;是否定期排查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并及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问题。
(十二)安全教育演练。每学期安全教育课是否达到4节以上;是否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疏散演练活动;是否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特殊节点和实际需要,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十三)学生食堂财务管理。食堂经费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规范管理,实行专账核算;是否存在将学生缴纳的伙食费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学生缴纳的伙食费用于补助教职工伙食费的问题;是否存在将学生缴纳的伙食费用于学校招待费支出的问题;是否存在以其它方式将学生缴纳的伙食费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支出的问题;是否存在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的问题;是否执行食堂财务公开制度。
(十四)其他安全。其他可能影响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是否排查到、整治好。
三、工作方法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行动,集中在4月份开展,分学校大排查、县区大检查、市级大督查三个层面进行,各层面不设定具体时间段,可同时交叉进行。
第一层面:学校大排查。全市每所学校、每个校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全方位、立体化、无死角。要落实责任,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实行逐一整改销号制度。按照查改并举、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对情况较为复杂、相对不宜解决的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包抓人员,倒排时限要求,逐步整改到位。
第二层面:县区大检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逐一全面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细致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巩固提高排查整改成果。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档立号,挂牌跟踪督办。
第三层面:市级大督查。市教育局将成立由领导干部带队,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督查安排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血的教训,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行动对于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以对党和师生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始终抓紧关键环节,把此次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亲自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强力推进工作,确保本次行动扎实开展,落实见效。
2.加强自查,强化整改。全市各学校自查工作要全覆盖、无遗漏,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个销号。要建立健全包抓整改制度,逐项落实包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坚决做到安全监管零缝隙、隐患排查零死角、案件事故零发生,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的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3.加强督查,严肃问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地教育系统当前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对所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导检查,切实做到区域现场全走到、全看到,督促将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所属学校全面检查,对部署不周、排查不力、整改不实的学校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请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于4月29日前将本地本校大排查大检查情况总结和相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市教育局安稳处。
联系电话:83660062
邮箱:hasjyjawc@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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