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老师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0-04-30 09:35:34 点击:
生活老师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宿管部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考核办法。具体细则如下(宿管部不定时检查):1.言语礼貌,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工作上出现污蔑他人,制造矛盾等行为,出现这种情况,诫勉谈话,一次扣发50元。
2.生活老师必须按时出勤,交接班到位,不得提前离岗,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开门关门。白班接待上级和学校的各项检查,早上催促学生起身,维持学生午、晚休息纪律。在上课期间,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宿舍,有特殊情况,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晚班自学生进入宿舍起,负责学生的安全和纪律的监督和维持,开关宿舍公共区域电灯,督促学生按时就寝等。不认真履职,一次扣发5—10元。若发现生活老师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不认真履职,一次扣发50元,特殊情况需请假(有请假条)。
3.生活老师对学生中的吸烟、赌博、喝酒、起哄、乱扔垃圾、乱窜寝室、损坏公物、熄灯后高声喧哗等违纪现象应及时制止,禁止外来人员留宿。生活老师未履职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元。
4.生活老师应及时通报宿舍设施损坏情况(发给陈虎明),通报宿舍卫生、纪律等存在的问题(发在班主任群),未履职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元。
5.生活老师每天要做好巡查记录,没有做好记录,检查发现,扣5元/次。
6.公共区域卫生、浴室打扫不干净的,扣10元/次。
7.上级突击性检查,要求打扫卫生,当日值班生活老师没有及时完成或质量不高的扣50元/次。
8.事假1天扣20元,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安排好代班人员。
上述条例中没有的事项,在以后工作中将及时补充,不断完善。2020年5月1日以后实施。
宿管部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