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佳节期间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镇(街道)各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2019年中秋佳节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将至,为确保全区师生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做好秋季学期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淮教安〔2019〕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全区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
各校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二、强化安全教育
各校要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一次以消防、出行、饮食、防溺水、自护自救常识为重点的安全常识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提升安全素养。要通过微信、《告家长书》等形式,明确家长对学生假期的安全监护责任,形成安全教育合力。
三、加强护校值守
各校要加强“双节”期间值班护校工作,落实好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信息畅通,若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并妥善处置。要特别关注那些留校师生的生活、学习和活动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社会不法分子滋扰,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四、开展安全检查
各总校和区直(民办)各学校从即日起,立即组织安全工作检查,按照“严排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要逐校逐园进行检查。
9月27日下午5:00前,以中小学总校和区直(民办)学校为单位,将所属各学校《中秋·国庆假期值班表》、《淮安区“中秋·国庆”节前校园安全检查表》(附件1)及《淮安区“中秋·国庆”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汇总表》(附件2)报送局安监科。
各中小学总校还要做好所属学校和幼儿园本次安全大检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并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查,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健康和谐、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区教育体育局将对“双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
附件:
1.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