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淮安区第二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0 19:29:22 点击:
镇(街道)各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全党全社会要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面落实2019年省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严谨笃学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淮安区第二届 “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教体局
二、协办单位:
区广播电视台 区新闻信息中心
三、范围条件:评选对象为长期坚持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具有合格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已工作3年以上的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事迹特别突出者可破格参评)。个人有关经历或行为符合国家、社会的教育导向,事迹突出,彰显社会公德,弘扬社会正气,具有榜样性、示范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有理想信念。信仰坚定,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做学生爱国奉献的引领者;
2. 有道德情操。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学生德才兼备的引领者;
3. 有扎实学识。勤于钻研,勇于创新,专业突出,做学生学习、创新的引领者;
4. 有仁爱之心。爱生如子,严慈相济,社会满意,做学生诚信友爱的引领者;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评选名额:
共评选淮安区第二届“最美教师”10名,提名奖10名。
五、评选程序:
评选采用群众投票与评委评审相结合的形式。
1.宣传动员(4月10日-4月25日)
将评选要求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公布;各镇(街道)、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并将评选范围、条件及程序予以张贴宣传。
2.人选推荐(4月26日-5月10日)
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镇(街道)各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分别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并将候选人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区教体局宣传科。
材料包括:
- 纸质材料:候选人推荐表;
- 电子材料: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个人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电子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邮箱haq5678@163.com,联系电话85936615。3.公示初选(5月11日-6月5日)
通过淮安区报、淮安区电视台、淮安区教体局官方微信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初选候选人情况,接受社会评议。根据社会对候选人评议情况,确定20人为正式候选人。将20位正式候选人宣传资料在上述平台及媒体上展示。
4.投票评定(6月6日-7月6日)
在淮安区报、淮安区电视台、淮安区教体局官方微信平台等媒体公布20位候选人事迹和投票办法,进行投票。将投票结果提交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淮安区第二届“最美教师”人选。
5.表彰颁奖(9月初)
在第35个教师节前夕,对淮安区第二届 “最美教师”进行表彰。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是建国70周年,各校要将这一评选活动作为展示教育成果和教师风采的重要抓手。做好这一工作,对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良好师德典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深远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学习“最美教师”活动中来,使广大教师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 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真正把德能兼备的“最美教师”推荐上来。
附件1: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宣传部
淮安市淮安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10日
淮安市淮安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