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技工中职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各县区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强技工中职学校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要求,全力维护社会平安和校园稳定,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技工、中职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2日
全市技工中职学校
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技工、中职学校是国家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载体,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职责使命。做好技工、中职学校安全工作,对于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市现有技工、中职学校18所,在校学生4.48万人,少数地区和学校安全风险较为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技工、中职学校安全工作,推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技工、中职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排查整改突出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切实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着力保障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有效维护技工、中职学校安全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技工、中职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切实扭转少数地区治安乱象,及时消除涉校涉生问题隐患,努力实现“涉黑问题零容忍、涉稳问题零懈怠、涉恐问题零发生和重大安全事故零出现”的工作目标。具体做到“五个明显”:
一是招生办学乱象明显转变。严格督促技工、中职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教育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办学等活动,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宣传、违规合作办学以及不正当争抢生源等乱象,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的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突出问题事端明显减少。通过开展常态化、动态化排查梳理,及时发现掌握校园内部各类涉稳苗头、涉恐风险,超前做好矛盾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有影响案事件的发生。
三是校园防控能力明显提升。落实技工、中职学校安全稳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保组织体系,完善安保规章制度,推进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其中校园保安持证上岗率、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达标率和紧急报警安装率应达到100%。
四是违法犯罪案件明显下降。坚持标本兼治、惩教并举,深挖细查涉校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全力铲除严重影响师生安全感的涉校黑恶势力团伙,有效压降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全力维护校园教学、生活秩序。
五是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善。针对技工、中职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以出租屋、中小旅馆、网吧、游戏厅、音像书刊点等为重点的集中清查行动,通过整顿取缔一批违法违规行业场所,打击处理一批滋事肇祸重点人员,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办学招生管理工作。各地教育、人社等主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对技工、中职学校办学活动的监管责任,严格技工、中职学校办学资格、办学范围等审核审批,着重强化对联合、委托等办学形式的日常管理,特别要落实民办类学校招生工作的重点监管。对技工、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情形,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技工、中职学校存在违规办学等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向教育、人社部门通报。
(二)排查整治校园风险隐患。突出涉稳涉恐、校园治安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加强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健全清单式安全管理模式,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风险提示。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督促指导学校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加强跟进指导,其中对重大风险隐患,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协调推动解决。健全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校园欺凌事件处置程序,加强日常管理和定期排查,严防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重大案事件。
(三)推动校园安防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围绕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方面,切实加大安防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治安保卫人员,落实重要部位入侵报警、视频监控、一键式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技工、中职学校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细化方案,切实落实防范管理措施,确保安防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强化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各地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会同市场监督、文化、城管等部门,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整治力度,强化校园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执法管理,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阻断校外治安乱象对校园内部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网格化治理要求,积极推动公安专业巡防力量与学校保卫力量整合,实行联勤联动,强化动态巡查,着力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五)严打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各地公安机关要健全完善涉校涉生警情摸排、甄别、核查等机制,突出对重点学生、涉校案件的追踪梳理,同时动员发动广大师生积极举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对查证属实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严查严处、快侦快办。针对恶性伤害、欺凌、性侵、聚众斗殴等涉校涉生案件,始终保持“零容忍”,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对涉及学生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防形成气候影响校园安全。对重大涉校违法犯罪案件侦办,严格按照“三同步”原则,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等措施,严防形成负面舆情。
(六)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各地教育、人社等主管部门要督促技工、中职学校健全德技并修的育人机制,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积极推动法律、安全教育内容进新生教育、进课程教育、进课外实践。要增加防欺凌、防性侵、防不法侵害等教育内容,引导学生增强守法观念,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公安机关要选派业务能力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兼任技工、中职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通过案例解读、模拟演练、专题培训、编写指导手册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
(七)健全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各地公安、教育、人社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定期通报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定期分析研判突出问题及面临形势、定期检查督导安全工作质效,着力构建多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治理、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效能。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学校规模、治安状况等情况,统一协调设立警务室,充分发挥民警联系校园、指导安防的桥梁纽带作用,确保涉校涉生案事件高效稳妥处置。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现在至8月底)。在前期排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一校一档”要求,着重围绕招生管理、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资助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问题,深入开展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本地技工、中职学校基本情况、风险隐患、安防现状以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等,进一步找准症结、摸清根源、列出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份)。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对排查梳理出的风险隐患,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按照“分类解决、分步推进”要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期间,市公安局将会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根据排查情况,视情在全市对一批问题突出的重点学校实施挂牌整治。各地要通过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深化校园安防建设、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挂牌督办重点问题学校等措施,切实净化教书育人环境。
(三)固化机制阶段(10月份)。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同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完善机制,定期梳理、通报、研究解决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多元联动共治的安全稳定工作格局,确保全市技工、中职学校长治久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部署开展全市技工、中职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是高起点深化“扫黑除恶”斗争、高标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公安、教育、人社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紧紧围绕专项斗争目标以及各阶段部署安排,立足于突出问题解决,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分解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时间表、路线图,按照一校一策的要求,有序抓好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要树立全局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体联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合力。技工、中职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抓好隐患整改;各地教育、人社部门要发挥条线主管优势,强化面上工作的分类推进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协同教育、人社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反恐维稳、维护治安和打击惩治违法犯罪等职责,依法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要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法,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一方面挑选基础较好、管理规范的学校,加强重点指导,打造示范典型;另一方面对问题严重、安防缺失、管理失职的学校,实行派驻专班、挂牌督办,确保各类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期间市公安局将会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采取实地检查、交叉互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督察督导力度,并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数据排序、评估通报。
(四)强化情况报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涉及范围广、任务要求高的特点,各地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序时进度,抓细抓实风险排查、隐患整治和建章立制等各项措施,力求在摸问题、督整改、促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8月20日前,各地公安、人社、教育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联合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实施方案,每一阶段结束后分条线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全市技工中职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1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以及典型经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