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2 20:17:02 点击:
各中职学校:
开展职业培训是职业学校法定职责,是激发教师活力、提高教师素质重要途径。近日,市政府印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9〕19号),将中职学校纳入高技能人才人才培养实施主体,并提出多项奖补措施。现将该文件与《关于公布2018年淮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一并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抓住机遇,扎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2019年上半年职业培训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发送到职社处邮箱hajyjzsc@sina.com。联系人:蒋亚娅,联系电话:83666417。
附件: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