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安全“五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将安全稳定各项要求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基础明显夯实,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绩效明显彰显,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决定开展学校安全“五大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安全知识宣讲行动
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市区关于安全工作的精神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宣讲,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规定。各学校主要领导要带头宣讲,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抓好宣讲活动的协调安排,班子成员要在分管范围内至少开展1次宣讲活动。加大对安全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层层宣讲,覆盖所有师生员工,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按照“四级督查”和安全工作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认真调查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针对性检查和整治,及时解决安全工作新问题,动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扎实开展安全基础建设行动
坚持抓本治源,以“三防”提升建设和“市平安校园建设示范校(园)”创建为抓手,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强化安全投入保障,提升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强化统筹协调,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安全长廊建设,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健全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按要求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保证应急演练的频度和效度,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责任落实行动
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五、扎实开展安全绩效督查行动
各学校要充实安全督查力量,强化安全监督力度,规范安全监督流程,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强化月度会商,加大事前预防性执法力度,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开展安全绩效督查行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处罚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通报一批慢为不为人员,表彰一批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
“五大行动”落实情况将作为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明确目标任务,专题研究,并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校园建设示范校(园)创建、学生欺凌防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学生安全区域建设等有机结合,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推广深化先进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对落实不力的,年终将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五大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