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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30 14:43:09   点击:
   

淮安市华丰职业技术学校
电梯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校长:周梦
教务处负责人:李洪岩
实训室负责人:杨辉
二、主要职责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责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实训室安全工作负责人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训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1、科学高效,以人为本。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实训室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公共财产损失。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对实训室事故(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建立分层指挥,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处置等各项应急工作。
4 快速反应,立足自救。在实训室事故(事件)处理和控制中,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事件)进一步扩大。
三、保障措施
1、实训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并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开展,如灭火器等。
2、实训室负责人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实训室负责人电话:15261762788  急救电话:120
学校保卫处电话:17721725480    火警电话:119
学校校医院电话:18036558068    匪警电话:110
四、安全规章制度
为确保实训室相关设备正常运转,相关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及整个实训室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现作如下规定:
1.进入实训室,严格遵守实训室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不随意或擅自操作实训室相关设备,实训室内一律严禁抽烟,吃东西及使用明火。
3.操作使用实训室相关仪器设备前,务必阅读了解相关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及使用事项,严格按规定操作,防止不当操作造成人身伤害。
4.实训室电源电路属实训室仪器设备专用,严禁随意更改变或更电路设计功用,连接大功率用电器或挪作他用,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5.实训室人员应不定期对室内管线、接头及连接控制阀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管线、接头及连接控制阀功能失效,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现相关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及时处置。
6.实训室内设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放置划定区域,不得堵塞或占用,实训室相关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用有效性。
7.实训室钥匙应由专人统一负责掌管,非实训室相关人员不得拥有实训室钥匙,避免实训室物品遗失事件发生。
8.每天实训室相关人员下班离开前,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实训室电源、门窗等是否关闭,无疏漏后方可离开。
 
淮安市华丰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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