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等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9-02-13 17:04:32 点击: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构建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
二、考核原则
(一)注重导向。引导各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形成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职业教育质效提升。
(二)注重公平。兼顾对高质量发展过程及结果的考核,既客观体现各校高质量发展水平,又合理反映各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考核指标的设定体现学校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要求。
(三)注重运用。评价考核可量化、可比较、可持续,有助于各校了解自身优势,查找存在的不足,统筹协调推进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将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综合运用通报、表彰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评价考核激励作用。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每年度全市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情况,分成三个类别、11项指标。
(一)教学常规
一、考核对象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
二、考核原则
(一)注重导向。引导各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形成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职业教育质效提升。
(二)注重公平。兼顾对高质量发展过程及结果的考核,既客观体现各校高质量发展水平,又合理反映各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考核指标的设定体现学校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要求。
(三)注重运用。评价考核可量化、可比较、可持续,有助于各校了解自身优势,查找存在的不足,统筹协调推进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将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综合运用通报、表彰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评价考核激励作用。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每年度全市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情况,分成三个类别、11项指标。
(一)教学常规
- 开齐开足课程。认真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主要考核德育课、实训课开出率、实训基地使用率、标准化班级比例等;
- 专业建设情况。不断优化专业设置,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主要考核合格专业比例;
- 教师培养培训。重视全体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提升,主要考核全员晒课合格率、优秀率、教科研情况;
- 学生养成教育。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职业素养教育,主要考核学生巩固率;
- 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和培育学生个性特长,主要考核社团覆盖率及社团开展成效;
- 深化校企合作。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主要考核开展实质性合作企业数;
- 规范招生行为。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主要考核有无违规二次录取。
(二)教学质量
- 技能大赛(含教学能力大赛),主要考核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和教学能力大赛的成绩;
- 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考核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参考率;
- 对口升学,主要考核省对口高考或“3+4”转段成绩;
围绕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专项,体现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各校自定3个特色项目,按统一要求申报、立项、实施,上报审核评比。
四、考核办法
考核一次,采取达标考核和量化考核相结合形式。教学常规采取达标性考核,以学校申报和市县教育局每学年2次教学检查为依据,以等级积分计入总分,85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计1分,良好计3分,优秀计5分;教学常规等级在合格以上方可以参加评奖;教学质量采取目标考核,年底对照考核目标完成的情况计算积分,其中技能大赛以考核年度的下个年度的省赛和当年度的国赛成绩为依据;特色创新项目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打分,85分以上为合格,以等级积分计入总分,合格计1分,良好计3分,优秀计5分;最终考核结果为教学常规、教学质量、特色创新三项合计。
五、结果运用
(一)根据考核结果,评出优胜奖、进步奖和特别贡献奖,由市教育局发文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并颁发证书。
(二)对获得优胜奖、进步奖和特别贡献奖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学校校长等个人奖励由市教育局直接奖励,集体奖奖励到各单位,由单位奖励给作出贡献的相关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学校当年度评优表彰资格。对一票否决的学校,市教育局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校领导班子出现重大违纪违规,被问责和处理;
(2)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稳定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
(3)学校存在严重违规办学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影响恶劣的;
(4)学校出现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经查实的;
(5)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本考核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四、考核办法
考核一次,采取达标考核和量化考核相结合形式。教学常规采取达标性考核,以学校申报和市县教育局每学年2次教学检查为依据,以等级积分计入总分,85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计1分,良好计3分,优秀计5分;教学常规等级在合格以上方可以参加评奖;教学质量采取目标考核,年底对照考核目标完成的情况计算积分,其中技能大赛以考核年度的下个年度的省赛和当年度的国赛成绩为依据;特色创新项目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打分,85分以上为合格,以等级积分计入总分,合格计1分,良好计3分,优秀计5分;最终考核结果为教学常规、教学质量、特色创新三项合计。
五、结果运用
(一)根据考核结果,评出优胜奖、进步奖和特别贡献奖,由市教育局发文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并颁发证书。
(二)对获得优胜奖、进步奖和特别贡献奖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学校校长等个人奖励由市教育局直接奖励,集体奖奖励到各单位,由单位奖励给作出贡献的相关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学校当年度评优表彰资格。对一票否决的学校,市教育局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校领导班子出现重大违纪违规,被问责和处理;
(2)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稳定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
(3)学校存在严重违规办学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影响恶劣的;
(4)学校出现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经查实的;
(5)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本考核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
2019年2月12日